各2026届毕业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及2025年下半年毕业且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共设优秀毕业生及特色荣誉项目2类奖项,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
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2%,均取整推荐。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生物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2)评选条件第四条到第五条进行评选。
(二)特色荣誉项目
特色荣誉项目获得者均从学校本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1.百优毕业生
评选对象为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我院名额本科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博士研究生可推荐1人参评,其中经学校评选产生9名优秀博士毕业研究生。
2.矢志建功基层榜样
评选对象为参与“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特岗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专招生”项目或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3.矢志从戎报国榜样
评选对象为已应征入伍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4.创新创业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或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3大赛国家级奖项(金奖/特等奖需排名前五,银奖/一等奖需排名前三,铜奖/二等奖需排名第一,排名包含主持人或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5.学术科研先锋
评选对象为具有突出科研潜力、并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
6.文体竞技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个人或团队成员,获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 号)中规定的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体育竞赛相应奖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7.服务奉献先锋
评选对象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
为扩大获奖覆盖面,“学术科研先锋”“服务奉献先锋”不能同时获得;已获评“百优毕业生”的学生不能获评另外6个特色荣誉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4月20日中午12点前完成申请流程,逾期视作放弃:
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参评“百优毕业生”的博士研究生另需提交《“百优毕业生”博士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按学院通知要求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注:相关支撑材料如奖学金奖状、竞赛获奖证明全部命名放入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交)
本科生纸质版材料交至泰山区8栋学院社区罗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评选奖项类别+专业+姓名+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9331776@qq.com。
研究生纸质版材料交至泰山区8栋学院社区黄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评选奖项类别+专业+姓名+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8951775@qq.com。
(二)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材料,并经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每年分上下半年评选“矢志建功基层榜样”“矢志从戎报国榜样”,相关优秀毕业生应根据赴基层就业、应征入伍的时间提出相应申请,学院、学校核实及评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向相应评审小组提出意见,相关小组应在接到意见后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评选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评选标准,强化过程监督,真正把毕业生中的优秀典型选树出来,做好先进事迹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已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的评选信息、有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将取消相应称号并依规处理。
附件4:
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6年华南农业大学“百优毕业生”博士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
联系地址:泰山区8栋学院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