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 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 14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1 年 5 月 31 日—2012 年 5 月 30 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 40 周岁(1986 年 5 月 31 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 准。
4.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占总人数 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集体或个人于2026年5月23日(星期六)12:00前按照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邮箱619331776@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地址:泰山区8栋学院社区

